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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諸暨山下湖米果果78.92MWp(75.30MW)農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地勘、測繪、勘測定界報告編制服務項目需要,并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管理規定,現對該項目鉆探勞務進行比選,擇優選定鉆探勞務單位。本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,現邀請符合資格要求的申請人參與比選。
1.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
1.1 項目名稱:諸暨山下湖米果果78.92MWp(75.30MW)農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鉆探勞務
1.2 建設地點:諸暨山下湖
1.3 項目概況:本項目為光伏發電項目,總用地面積約為732264m2(合1098畝),包括2個地塊,地塊一用地紅線面積為544880m2(約817畝),地塊二用地紅線面積為187384m2(約281畝),本項目不涉及開挖,擬在現狀米果果小鎮樂園內養殖大棚上方假設光伏板,主要擬建物為光伏陣列。總裝機容量為87MWp,本次本次布設勘探鉆孔數量358個,預計鉆探工作量為8852m。
1.4 比選范圍:本項目鉆探勞務。
1.5 工期要求:總日歷天數約50天。(具體開工日期以發包人通知為準,須滿足項目總體進度要求)。
1.6 質量標準:合格并符合國家現行相關質量驗收規范標準。
2.最高限價
本次布設勘探鉆孔數量358個,預計鉆探工作量為8852m。最高限價為336376元。
3.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
3.1 基本要求:
①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,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,具有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施工勞務或工程鉆探勞務資質。
②申請人須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,且在有效期內。
③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。
3.2 財務要求:申請人財務狀況良好,具備履行合同所需的資金能力。
3.3 信譽要求:
①申請人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國”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、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。
②申請人當前未因不良行為記錄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禁止投標。
③在經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,財務會計資料無虛假記載、銀行和稅務信用評價系統中無不良記錄。
④申請人近三年內無重大質量、安全事故記錄和行政處罰記錄。
⑤無因拖欠民工工資被主管行政部門責令整改和被起訴。
4.比選文件的獲取
4.1 獲取時間: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3日每日上午9:00至下午17:30(北京時間)。
4.2 獲取地點及方式:請攜帶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(加蓋公章)、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湖墅南路271號307室領取比選文件。
5.比選文件的遞交
5.1 遞交截止時間(即比選截止時間):2025年11月4日9時00分(北京時間)。
5.2 遞交地點: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湖墅南路271號307室。
5.3 遞交方式:申請人須在截止時間前,將密封完好的申請文件送達指定地點。逾期送達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申請文件,比選人不予受理。
6.比選方式及評審辦法
6.1 比選方式:本次比選采用經評審的最低報價法。
6.2 評審辦法:比選人組建評審小組,對申請文件進行評審,評審程序如下:
(1)報價排序。將報價不高于最高限價的申請文件,按照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。
(2)符合性審查。評審小組對申請文件按照比選文件第3條中的各項資格要求進行符合性審查。
(3)符合性審查通過后,對申請文件的報價進行評審,作出合理性評價,并推薦2~3家中選候選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