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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杭政儲出【2025】106號地塊項目需要,并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管理規定,現對該項目鉆探勞務進行比選,擇優選定鉆探勞務單位。本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,現邀請符合資格要求的申請人參與比選。
1.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
1.1 項目名稱:杭政儲出【2025】106號地塊項目鉆探勞務
1.2 建設地點:杭州市錢塘區
1.3 項目概況:項目用地面積38629m2,擬建建筑為2幢26層、2幢17層、8幢16層、2幢14層的住宅和配套用房組成。本次布設鉆孔119個(初勘孔24個,詳勘孔76個),單孔孔深約 50-65m,預計鉆探工作量5641.6米;布設靜力觸探孔19個,單孔孔深約 45-55m,預計鉆探工作量約934.8米。
1.4 比選范圍:本項目鉆探勞務。
1.5 工期要求:總日歷天數約30天。(具體開工日期以發包人通知為準,須滿足項目總體進度要求)。
1.6 質量標準:合格并符合國家現行相關質量驗收規范標準。
2.最高限價
本次布設鉆孔119個(初勘孔24個,詳勘孔76個),單孔孔深約 50-65m,預計鉆探工作量5641.6米;布設靜力觸探孔19個,單孔孔深約 45-55m,預計鉆探工作量約934.8米。最高限價220000元。
3.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
3.1 基本要求:
①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,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,具有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施工勞務或工程鉆探勞務資質。
②申請人須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,且在有效期內。
③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。
3.2 財務要求:申請人財務狀況良好,具備履行合同所需的資金能力。
3.3 信譽要求:
①申請人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國”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、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。
②申請人當前未因不良行為記錄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禁止投標。
③在經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,財務會計資料無虛假記載、銀行和稅務信用評價系統中無不良記錄。
④申請人近三年內無重大質量、安全事故記錄和行政處罰記錄。
⑤無因拖欠民工工資被主管行政部門責令整改和被起訴。
4.比選文件的獲取
4.1 獲取時間: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9:00至下午17:30(北京時間)。
4.2 獲取地點及方式:請攜帶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(加蓋公章)、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湖墅南路271號307室領取比選文件。
5.比選文件的遞交
5.1 遞交截止時間(即比選截止時間):2025年11月21日9時00分(北京時間)。
5.2 遞交地點: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湖墅南路271號307室。
5.3 遞交方式:申請人須在截止時間前,將密封完好的申請文件送達指定地點。逾期送達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申請文件,比選人不予受理。
6.比選方式及評審辦法
6.1 比選方式:本次比選采用經評審的最低報價法。
6.2 評審辦法:比選人組建評審小組,對申請文件進行評審,評審程序如下:
(1)報價排序。將報價不高于最高限價的申請文件,按照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。
(2)符合性審查。評審小組對申請文件按照比選文件第3條中的各項資格要求進行符合性審查。
(3)符合性審查通過后,對申請文件的報價進行評審,作出合理性評價,并推薦2~3家中選候選人。
資格審查結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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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查內容 |
審查結論 |
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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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格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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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查結論為“符合”或“不符合” |
比選申請單位名稱: 報價: 元
評審小組成員簽字:
比選申請文件評審結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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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審內容 |
評審結論 |
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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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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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評審報價的合理性,是否與比選文件中的清單、范圍相一致,是否低于成本價,評審結論為“合理”、“基本合理”或“不合理” |
其他評審意見:
比選申請單位名稱: 報價: 元
評審小組成員簽字:
說明:資格審查未通過的比選申請文件不填寫此表
7.聯系方式
比選人(發包人):
地 址: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湖墅南路271號
聯系人:彭女士
電 話:15867183711
/upload/editor/file/20251119/20251119172941_72806.docx
特別提示:
申請人應認真閱讀比選文件的所有條款、條件和要求。未按比選文件要求編制的申請文件可能導致被拒絕。
申請人應對其提供的所有資料的真實性、準確性、完整性負責。如發現弄虛作假,將取消其比選資格或中選資格,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。
比選人保留在比選截止時間前修改、澄清或終止比選的權利,并承擔通知義務。
無論比選結果如何,申請人自行承擔參與比選所發生的一切費用。